《大众点评网社区总规则》
注册和登陆
大众点评网社区是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属的一个网络社区,第一次来的朋友,请跟着我的介绍浏览整个社区,这对你以后在社区的活动有很大的帮助。
您可以用以下地址打开大众点评网社区的主页 :http://www.dianping.com/group
(图一)大众点评社区登陆界面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大众点评社区,您可以点击 “新用户注册” 。 在您注册前,可以先查看您想注册的ID是否已经存在。 不管是别人已经注册的ID,或者是已经被注销的ID,都不能再注册 。
在输入信箱时,请您务必输入正确地址。因为注册后,您的登陆密码将发送到你所输入的信箱。 社区规定一个信箱只能注册一个ID 。
当您没有收到密码邮件时,您可以点击 “找回密码”,然后正确输入您注册时填写的资料,密码就会自动发到信箱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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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查看新手帮助)
大众点评社区总规则
序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四章 社区管理
第五章 公共部落和个人部落
第六章 附则
序言
为了组织一个更加完善的网络社区,维护大众点评社区的基本秩序,保障会员的权利和利益,订立本公约。
一、总则
1.大众点评社区是由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创建和维护的网络虚拟社区。
2.大众点评社区提供多种社会化网络服务,这些服务的目的是为会员创建快乐、尊严、自由的网上家园。
2009-08-07 16:25:13 被作者重新编辑
二、会员
1.凡接受《大众点评社区用户注册协议》和本公约并成功注册的,都是大众点评网社区会员。
会员的用户名应符合社区规则的规定,不得使用违背公序良俗、侵犯他人 权益或者故意误导他人的文字和符号。会员的用户名违反社区规则的,其相关权利不受保护。
2.会员的尊严、自由和权利受社区平等的保护。
社区可以依照一定的标准对会员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会员享有不同的权利。此类分级的标准应公开透明。
3.会员的积分受社区保护。
依照预先确定并公布的规则,某些服务和活动,会导致会员的积分或者其他虚拟财产增减变动,此类变动受社区保护。
4.会员有依社区规则在社区内活动和发表言论的权利
5.会员的个人隐私受社区保护。
社区应采取严格的措施,确保会员的隐私信息不被泄露。除非本人同意,或者依预先确定的规则,会员的个人资料和其他隐私信息不得被公开。
6.会员的任何行为,除非依在当时就已经存在的社区规则的规定,不受处罚。
任何被处罚的会员,享有投诉并由独立公正的机构裁决的权利。
7. 会员因社区公职人员的违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依社区规则的规定,申请获得积分等虚拟财产作为赔偿。
8.会员有依照社区规则担任社区公职的权利。
社区公职的申请、推选、任免应有公开透明的程序,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9.会员对社区公共事务享有知情权。
社区公共事务应以适当的方式公布,方便会员了解。对会员有较大影响的事务,应提前征询会员意见。
10.会员的任何权利,以不影响其他会员的相同权利为限。
社区规则可以对这些限制做出具体的规定。
2009-08-07 16:25:32 被作者重新编辑
第三章 言论规则
1. 会员在社区内的言论(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昵称、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下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会员的言论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 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 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 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会员的言论应符合社区规则以及所在部落的规则。
会员发言前应了解所在部落的讨论主题和相关规定,不发表与部落规则不符的言论,不在他人的帖子内发表与主帖内容无关的言论。
对他人或者社区公职人员的投诉应发表在指定的栏目。
3.会员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剽窃他人作品,转载和引用他人作品时应符合版权许可。
4.会员应遵守社区秩序和网络道德,不得污言秽语,不得进行刷屏、恶意顶贴、恶意灌水等影响他人阅读的行为。
5.会员应尊重他人隐私,除非涉及公众利益或者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发表他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以及其他隐私信息。
6.未经社区许可,禁止发布广告或者其他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内容。
7.会员在社区内发表违规言论的,社区公职人员有权删除其全部或部分言论,并视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给予适当的处罚。
8.会员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
会员在公共部落的帖子一经回复即视为社区共同财富,无法由本人删除,除非有重大理由,社区公职人员不受理会员删除自己言论的请求。
2011-07-13 09:35:40 被作者重新编辑
第四章 社区管理
1.社区推行会员自治。
除社区的安全监管、会员活动以及因法律和商业义务必须由大众点评公司行使的权力外,其他权力均保留给会员自治机构行使。
2.大众点评网社区管理组为本社区最高管理机构。
3.社区的行政管理权授予管理员。
①、管理员依社区规则进行管理,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②、管理员的分工和组织由社区规则规定。
4.社区的投诉裁决权授予版务交流,包括普通会员、长老、之间的投诉。
5.除本公约另有规定外,任何会员不得任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共部落的长老。
6.社区规则与本公约抵触者无效。
7.经站务委员会批准,大众点评网员工可以担任公共部落长老,此类任免不受本章其它条款的约束。
8.任何社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其操作权限干扰社区的安全监管和社区活动。如有违反,大众点评网社区管理组可以暂停其权限或者直接免职。
2011-07-13 09:37:30 被作者重新编辑
第五章 公共部落和个人部落
1.社区划分为公共部落和个人部落两大版块。
①、“公共部落”是由大众点评网官方组建的交流平台,并由大众点评网社区管理组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公共部落”内的社区部落均有明确的讨论主题,首批进入“公共部落”的部落均由大众点评网社区管理组根据当前部落及讨论主题进行统一设定。
②、“个人部落”为用户自发组建并管理的自由交流平台,由用户自行管理和维护,除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否则大众点评网不对“个人部落”内产生的任何纠纷进行处理。
2.公共部落的自治权受社区保护。
4.公共部落的管理机构,应基于分权和制衡的原则设立。
5.公共部落的自治权受社区保护。
①、长老由会员申请,大众点评网管理员任命。
②、公共部落的决策权属于长老团队。长老团队以投票的方式做出决定
2011-07-13 09:54:02 被作者重新编辑
第六章 附则
1.本公约为大众点评社区的根本性规章,在社区内具有最高的效力。
本公约的效力仅限于虚拟社区内部,不得解释为可以对会员或者他人的现实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本公约的任何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自始无效。会员因使用大众点评社区的服务产生的现实权利和义务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大众点评社区用户注册协议》的保护和制约。
当社区秩序受到重大威胁或者本公约的实施遇到重大障碍时,大众点评网可以暂停或者终止本公约的实施,并颁行临时管理措施。
2.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1-07-13 09:41:34 被作者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