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严禁发布转让或求购消费券!!!
发表于 09-04-20 11:20
只看楼主
呃,接到通知,严禁发布转让或求购消费券。
一经发现一律删帖扣20分,请大家理解,谢谢!!!
之前发的就直接删除不扣分了,大家见谅。
有报道点名说咱们部落的帖子了,汗一下。。。
链接:http://news.zj.com/detail/1112318.shtml
“昨天上午,记者与杭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取得了联系,值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市民多了几张旅游消费券,免费送给亲朋好友使用是可以的,但是,有偿买卖是绝对不允许的。不过,他也表示,有关旅游消费券买卖的监管办法,暂时还没有。某网站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类有价抵用券是国家严禁交易的,作为网站,应该对此类交易信息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