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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放火上大学:小偷因考上名牌大学免于起诉

发表于 08-12-25 21:52 只看楼主

杀人放火上大学:小偷因考上名牌大学免于起诉

我爱臭脚 2008-12-25 13:13:11  来自: 我爱臭脚
  学生盗窃4500元因考上名牌大学免予起诉
  一成绩优秀的高三学生,因贫穷偷走同学4500元。检察院表示:如果考不上重点大学就起诉他。后来,该学生果然以超过重本30多分的成绩考上名牌大学,并免予起诉。据悉,这是我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涪陵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娅敏称,今年6月,涪陵城区一重点中学高三学生李明(化名),偷了同寝室同学的储蓄卡,然后分两次取走4500元现金。在我市,盗窃800元就可立案。由于涉嫌盗窃罪,李明被警方关押。
  
    因为是在校生作案,承办检察官为谨慎起见,走访了李明所在学校和同学。他们了解到,李明成绩优秀,曾在全国物理竞赛中获奖。老师也告知,李明考个重点大学没多大问题,主要是因为贫困,才产生了一时贪念。按照我国法律,如果提起公诉,李明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多次找李明谈话,学校也举行了听证会,同时告诉李明:“如果你考不起重点大学,检察院就要起诉你,就算考个专科都要起诉。”李明也书面承诺绝不再违法犯罪,同时退赃,受害同学也原谅了他。就这样,李明才有机会走进考场。
  
    这次高考,李明考了560多分(理科),比重点大学的分数线高出30分,他被杭州一所名牌大学录取。检察院兑现了承诺,没有起诉他。昨天,正在浙江读大学的李明打电话给涪陵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感谢检察官给了他读大学的机会,并祝福检察官圣诞节快乐。
  
    该院检察长郭民生称,附条件不起诉在全国也不多,在我市还是第一起,它和微罪不诉不同。附条件起诉,是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探索出的新机制。现在,他们正在对此进行调研和总结,决定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措施。记者 罗彬
  
  http://news.sina.com.cn/s/2008-12-25/030316914402.shtml
  
  好吧好吧,看大家开始出现分歧
  那我再把焦点明确一下,如有不妥请指出
  第一,考上大学是否为合法的撤销起诉条件?
  第二,不起诉而且毫无惩罚,这究竟是帮他还是害他?
  第三,请大家注意检察官走访学校时了解情况的说法,他是一个“好学生”,成绩好,所以真的好……如果,老师告诉检察官,这是一个“差生”考试不及格,学习没前途,考不上重点大学,但也求检察官为孩子前途着想,会有用吗?几十年来我们深受其害的好差生习惯,仍然流毒不减啊
发表于 08-12-26 08:56 只看该作者

册那

发表于 08-12-26 12:25 只看该作者

。。。

发表于 08-12-26 15:30 只看该作者

这是什么狗屁法官啊!那我杀了人,我考上了国外名牌大学,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免刑啊!

发表于 08-12-27 16:06 只看该作者

cnmgb

发表于 08-12-30 19:08 只看该作者

 考不出来   也偷不到
所以偷是需要智慧的

发表于 08-12-31 11:15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08-12-31 11:15 只看该作者

难怪我考伐上名牌大学。。。还好么偷么抢。。。否则有得苦了,才才

发表于 09-01-20 14:47 只看该作者

这样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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