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放火上大学:小偷因考上名牌大学免于起诉
发表于 08-12-25 21:52
只看楼主
杀人放火上大学:小偷因考上名牌大学免于起诉
| 2008-12-25 13:13:11 来自: 我爱臭脚 学生盗窃4500元因考上名牌大学免予起诉 一成绩优秀的高三学生,因贫穷偷走同学4500元。检察院表示:如果考不上重点大学就起诉他。后来,该学生果然以超过重本30多分的成绩考上名牌大学,并免予起诉。据悉,这是我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涪陵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娅敏称,今年6月,涪陵城区一重点中学高三学生李明(化名),偷了同寝室同学的储蓄卡,然后分两次取走4500元现金。在我市,盗窃800元就可立案。由于涉嫌盗窃罪,李明被警方关押。 因为是在校生作案,承办检察官为谨慎起见,走访了李明所在学校和同学。他们了解到,李明成绩优秀,曾在全国物理竞赛中获奖。老师也告知,李明考个重点大学没多大问题,主要是因为贫困,才产生了一时贪念。按照我国法律,如果提起公诉,李明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多次找李明谈话,学校也举行了听证会,同时告诉李明:“如果你考不起重点大学,检察院就要起诉你,就算考个专科都要起诉。”李明也书面承诺绝不再违法犯罪,同时退赃,受害同学也原谅了他。就这样,李明才有机会走进考场。 这次高考,李明考了560多分(理科),比重点大学的分数线高出30分,他被杭州一所名牌大学录取。检察院兑现了承诺,没有起诉他。昨天,正在浙江读大学的李明打电话给涪陵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感谢检察官给了他读大学的机会,并祝福检察官圣诞节快乐。 该院检察长郭民生称,附条件不起诉在全国也不多,在我市还是第一起,它和微罪不诉不同。附条件起诉,是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探索出的新机制。现在,他们正在对此进行调研和总结,决定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措施。记者 罗彬 http://news.sina.com 好吧好吧,看大家开始出现分歧 那我再把焦点明确一下,如有不妥请指出 第一,考上大学是否为合法的撤销起诉条件? 第二,不起诉而且毫无惩罚,这究竟是帮他还是害他? 第三,请大家注意检察官走访学校时了解情况的说法,他是一个“好学生”,成绩好,所以真的好……如果,老师告诉检察官,这是一个“差生”考试不及格,学习没前途,考不上重点大学,但也求检察官为孩子前途着想,会有用吗?几十年来我们深受其害的好差生习惯,仍然流毒不减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