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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申请劳动仲裁了-希望我的经历能给大家提个醒

发表于 11-10-27 16:55 只看楼主

       长活跃在本部落的童鞋应该看过我之前的帖子吧,内容大概是我9月17日劳动合同到期了,因为我们公司小,没有HR。于是我就在老板出差回来后9月13日自行申请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实际上应该公司主动与员工提出续签或者到期就停止录用)并因各种原因申请加薪500元。

       直至9月28日未得到任何回复,我只好再次以邮件的方式催促老板尽快办理,以便发放下月工资。

       到了9月30日中午也就是十一长假前的最后一天,下班前得到老板的邮件以及口头承诺同意了我的申请,让我放假回来写好合同找董事长签字。

       10月8日放假回来我写好劳动合同交由董事长,当时为签字,说看一下,让我回去等。

       10月10日主管问我老板可有签字,要发工资了,按啥标准给我发,我遂去问了董事长,董事长说还没时间看。并开始莫名找茬挑刺。合同就那几篇,跟以前的一点儿变动都没有,就改了个工资数,您就算日理万机也不会没时间看吧,想到这儿我觉着我与这公司缘分尽了。财务那边不能因为我一个影响大家工资的发放,暂时只能按照原来的标准发给我,说如果签字了,下月给我补上。

       10月19日,我不明不白但是仍旧抱着一丝希望的继续上着班,中午总经理叫我进了办公室说,你的申请公司公司可以答应了,但是这段时间公司效益不好,加薪的那部分让我等两个月,最迟春节前一次性给我补齐,让我与公司共患难一段。我同意,说实话,我与这里是有感情的。

       10月24日,尽在总经理应允我续签加薪后2个工作日一个周末后周一一进公司便被主管邀至谈话,说董事长让我干完到月底就离职走人,加薪也没戏了,理由说明白点儿就是公司节约人力成本。当时我听完,简直是当头棒喝,有1小时的时间中,我觉得我是在做梦。过了这1小时,我开始理清思绪,让我这么不明不白的走,翻脸不认人,找茬挑刺,让我觉得收到了玩弄跟侮辱,我必须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还好我学过HR,也有各位亲朋好友的提点帮助。于是我立即写了封函发给了董事长跟总经理。内容如下:

       “我已经收到胡主任于2011年10月24日星期一转达的: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虽然这与一周前孔总跟我谈的:公司同意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并将我申请增加的部分工资在春节前补齐等口头允诺大相径庭。但事已至此,我无意与公司意见违背。
但鉴于劳动法相关规定,公司单方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者,应予以员工相应补偿。以工作一年者为例,应补偿1个月薪酬。我于2010年6月17日进入公司工作,至公司通知离职日期2011年10月31日共计1.45年,故公司应给与我相当于1.5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再因劳动法规定,公司若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日通知,违者应与劳动者1个月的劳动薪酬赔偿。我2011年10月24日星期一接到公司让我与2011年10月31日离职,相隔仅仅一周。因此,公司应给予劳动法规定的赔偿。
综上所述,我于2011年10月31日离职时,要求公司给予我共计2.5个月薪酬的赔偿。
希望领导尽快予以答复。”

       以上内容都根据劳动法提出的要求并无半点儿无理。发完后我立即开始找工作。

      10月25日,很幸运的我得到了一家公司的垂青,被通知11月1日入职报道。心里稍微安定一些。

      10月26日,上午总经理出现在公司,我逮到机会马上问他,对我函您作何回复,他说稍等两天,没问题,方向。保持一贯的微笑,说完没一会儿就走了。下午主管再次找我,说总经理跟她联系过,让转达公司同意赔偿我未主动续约的赔偿,但是我提出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离职,就让我干满30天,不予赔偿。又推翻了24日给我的通知,但此时我已经找到新工作了,我感觉再次被玩弄。脑袋一热遂要求主管写个证明说确实接到通知让我24日离职在先的。她当然不肯签字,毕竟她不想也一起走人。从这时开始总经理不接我的电话不理会我的短信。我冷静下来,在专家的建议下,让我转个思路,先拿到1.5个月的赔偿在让公司写个证明是31日离职,并留存所有能拿到的证据,包括考勤,录音,聊天记录等,以便日后申请劳动仲裁。

      10月27日,也就是今天,一早主管变催促我交接,并说总经理同意了1.5个月的赔偿,但是要等到下月7日才能打到我的银行卡里。我对这个公司心灰意冷,无法在相信任何口头承诺。遂与主管说道:

    “胡姐,我思来想去,经过这次的变故,我实在没有办法再次相信公司给我的任何口头上的承诺了。我真不敢相信111我走了是否能拿到钱。

   我这边该准备的已经准备好了,如果说要交接用不了半小时就能完成。我现在只想要一个文字上的东西,确保我能拿到钱。得到之后我马上交接马上走人,省的老板瞅见我还别扭。

    刚才跟您聊,了解您也为难,咱都是员工,您换做是我,能这么草率的结束吗?我一个22的女孩出入社会,您知道我这些日子心理多憋屈吗?

    请您帮我把这个给老板看看,如果同意,签个字我马上走,哪怕给个欠条都行,共事怎么久,我是什么样的人您应该清楚,现在事情把握逼到没办法了,我现在没别的,只图要个证明或者欠条心安走人。”

        主管回答我说看明日老板是否过来吧,之前老板把你发的短信转给我了表示很愤怒。我说愤怒?哈哈...要是不来怎么办,周五了。她说不知道,不是不帮你问,问多了会适得其反。

         到这里,事情虽然没解决,但是我想劳动仲裁这一步我大概是走定了,钱不是最重要的,我需要讨回的是我作为公司的第一个员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这1年半时间应有的尊重!

发表于 11-10-27 17:07 只看该作者

跟你们领导说:你丫去死,不去死就去屎,不去屎菊花爆裂!

发表于 11-10-27 17:08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11-10-27 17:09 只看该作者

饿。。。

鼓励一下MM要加油~~~

发表于 11-10-27 17:11 只看该作者

安慰下亲~~~

发表于 11-10-27 17:11 只看该作者

对! 这种公司别跟他客气!

支持你!!!!!!!!!

发表于 11-10-27 17:11 只看该作者

原来我前面的那份工作也应该有的赔偿,没学过HR都不知道。。。唉。。。又上了一课了,,,果然是应该要好好保护好自己。。。

发表于 11-10-27 17:12 只看该作者

亲 我这里有完整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发表于 11-10-27 17:16 只看楼主

以下是引用starry333 (大一) 于发表于 11-10-27 17:07的发言

跟你们领导说:你丫去死,不去死就去屎,不去屎菊花爆裂!


够狠 我喜欢!等解决之后我扯着脖子吼他!

发表于 11-10-27 17:17 只看楼主

以下是引用芒果贝贝 (大四) 于发表于 11-10-27 17:08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落叶空凋零 (大一) 于发表于 11-10-27 17:09的发言

饿。。。

鼓励一下MM要加油~~~


谢谢 我加油!

发表于 11-10-27 17:17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亲加油

发表于 11-10-27 17:17 只看楼主

以下是引用荷风浅浅 (研二) 于发表于 11-10-27 17:11的发言
安慰下亲~~~

以下是引用一只豆豆 (高二) 于发表于 11-10-27 17:11的发言

对! 这种公司别跟他客气!

支持你!!!!!!!!!


以下是引用御宅工作族 (六年级) 于发表于 11-10-27 17:11的发言

原来我前面的那份工作也应该有的赔偿,没学过HR都不知道。。。唉。。。又上了一课了,,,果然是应该要好好保护好自己。。。


谢谢大家支持

发表于 11-10-27 17:17 只看该作者

支持LZ走仲裁

发表于 11-10-27 17:20 只看楼主

以下是引用默杉 (高二) 于发表于 11-10-27 17:12的发言
亲 我这里有完整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谢谢亲 我这边也搞到了 真心感谢

发表于 11-10-27 17:22 只看该作者

你们老板真是恶心头顶了

发表于 11-10-27 17:24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Tracy宝贝 (高二) 于发表于 11-10-27 17:22的发言

你们老板真是恶心头顶了


+1 无耻之极啊!!!!!!

发表于 11-10-27 17:44 只看该作者

怎么没发加分啊,我们是你的坚强后盾

发表于 11-10-27 17:52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公司真心的都恶心的要死 

发表于 11-10-27 17:56 只看该作者

保存证据 建议下次见老板准备录音笔(有的手机也可以)

发表于 11-10-27 18:18 只看该作者

公司无法证明为何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LZ可以要求2倍的经济补偿金

发表于 11-10-27 20:02 只看楼主

以下是引用精灵の薰 (大四) 于发表于 11-10-27 18:18的发言

公司无法证明为何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LZ可以要求2倍的经济补偿金


这样啊 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