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与政府该如何应对谣言?
发表于 08-10-30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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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燕赵都市报》报道, “广元蛆虫柑橘”的 “谣言”前一段时间满天飞舞,信息借这个 “谣言”得以四散,当地政府急得上火,厉言要追究谣言散布者,不料,在网络上反而受到舆论的围剿——因为蛆虫柑橘确实存在。
我们对谣言何以如此敏感
似乎都是谣言惹的祸。都说“谣言止于智者”,但现在看来,在谣言面前,智者并不太多。不仅散布谣言的人不智,而被传谣的人,也不够冷静和理智。倒是谣言止于信息公开似乎还有生命力,只是,我们处于一个两难的困境当中:在某些部门、某些人眼里,一些信息是不便公布的,可掩盖之后,谣言四起,反伤自己。不得不花大力气来辟谣,不过,越辟大家越不信, “人肉搜索”越多,被带出的相关信息越驳杂,杀伤力越大。在这样的一个怪圈似的谣言生发漩涡里,人们心态各异,信息光怪陆离,谣言在发威,真相却暗自神伤。在这样一个悖论中,社会越发表现出一种对谣言病态的敏感。
何谓谣言?谣言是一种与信息相生相伴的社会现象,往往指没有事实存在而捏造的虚假信息,有时也被称为流言。按照德国律师迈克尔·希勒在其著作《破坏我人生的不明怪物》的定义,谣言是推测或没有根据的信息、观点与偏见、愿望、恐惧、嫉妒等攻击性感情的复合物。谣言最根本的特点是 “故意”和“不真实”。但由于谣言的针对性非常强、契合了人们对某种信息的饥渴,而且传播速度非常快,虽然面临扑杀,却总能神出鬼没, “杀人于无形”,上蹿下跳、左冲右突,迅速流布。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信息的公开总是相对的,特别是在法律弹性比较大、信息公开的界定不明的情况下。因此,传言就会不断流传,而谣言也会借机生事。这就要求不要把力气下在遏制传言上,而应该放在尽可能地公开信息、尽可能地提升传媒的公信和信息发布效率上,唯有如此,才能够减少传言。
蛆虫柑橘事件的法律便利贴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要承担罚款、拘留等行政责任。不过,这种 “造谣”和 “散谣”行为,是否承担行政责任,应区别行为人有没有“故意”。
广元的确发生了柑橘虫灾,公民发短信或者转发相关内容,即使有不实之处,也应被视作自保或者行使监督权,政府似乎也只能用更公开透明的信息来平息大家的忧虑,消除不实之言。动辄以向 “公安部门报案”来施压,能起到平息 “谣言”安抚社会的作用吗?去年7月,济南市因暴雨受灾,网友 “红钻帝国”因为积极参与 “银座商场进水是否有人被淹死”的发言而被警方拘留。还有更多的情况说明,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中国公民的发言还是具有极大法律风险的,这主要与一些地方政府习惯动用警力来打击所谓 “造谣者”有关。
在现代社会,公民本就应当积极参政议政,监督政府,关心社会公共事务。我们需要提防的,是每遇突发事件 “见风就是雨”的惯性思维。大概很少有人会故意去编造虚假信息,但对那些会引发社会恐慌的内容,对别人的传言,也要学会客观分析,起码不添油加醋、夸大事实。“注明消息源”也是一个保护自己的办法。而对待政府部门的“辟谣”,在敢于监督的基础上也要学会监督,注重事实和逻辑去判断真实性如何。
蛆柑事件到底谁在无视果农利益
果农利益遭受损失,绝对不是当初的流言与短信为祸所致,是包括媒体报道与评论在内的舆论关注之过所累。
有关 “蛆柑”的流言与短信,有个前提是当地的确发生蛆柑疫情,如果能够从消费者面对鲜果中突然出现的 “蛆虫”的心理感受来看待此事,将明白流言何以汹汹,短信何以漫天飞,那么我们也将能明白一个道理:只有对消费者利益真正负责,流言才不会产生,最终才能真正体现对果农利益的负责与呵护。同时也不必讳言的是,在流言汹汹之下,必然有一种损伤已成事实。最好的息谣方式是什么?什么才是最好的保护?是公开。 “谣言止于公开”,这几个字凝结了多少次公共危机事件的教训!
媒体介入正是最好的息谣时机,但这却被生生错过。面对来自媒体的探访与追问,四川有关方面不仅率然表示疫情只是小范围且已被有效控制,而且言之咄咄要追查短信源头,由此引起消费者反感与舆论质疑已属必然。为什么谣言再次走在政府公开信息之前?为什么直到疫情被有效控制之后消息才始为人知?真相到底如何?经由这些追问,也不难发现另一个道理:相关部门隐瞒事实,遮蔽真相,才是对果农利益的最大伤害。正因相关部门的刻意回避,才加剧了消费者对市场上所有柑橘的不信任感。
蛆虫柑橘传言为何未能有效阻止
专家解释说,蛆虫是有,但是危害不大。同时又建议,最好别吃,扔了就行。事实上,危害大并不是食物安全的标准。如果我们去上餐馆,面条里一个苍蝇,肉片里两条蛆虫,危害也不算大,但老板一定会道歉甚至赔偿。
的确,手机短信加快了这条消息的传播,客观上也放大了效果,使得那些没有受灾的果农的柑橘销售受到影响。
但同时应该反思的是,如果当地政府部门在处理这些问题时,能够有预见性,把现在才公布的事实和科学道理当时就给公众讲清楚,让权威信息跑在传言的前头,是不是可以避免或至少可以更多地保护无辜果农的利益呢?
为什么要把政府部门叫做权威部门?是因为政府组织了专业人才、专业工具、专门的部门和专门的程序,对纳税人的正常生活予以维持和守护。就蔬果和食品安全来说,质检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履行监管检查职能,向公众及时公布相关监管信息,只要能取信于民,那么谣言的作用是有限的。
公众的一般认识是,如果我们是到正规市场去买的,应该可以放心。这句话的意思是,正规市场都有合法可靠的安全监管。如果果农的柑橘经过了当地权威部门的检测和认证,仍然得不到市场的安全信任,那么应该追究的,除了传言的源头,也应该包括当地权威部门的失职。
广元蛆虫橘子仍有未竟之问
问题一:谣言何在?所谓“谣”,是指没有事实依据而捏造的谎话。若我们将流传甚广的手机短信与事实相比较,则不难发现,所谓 “广元蛆橘灾害”,“埋了一批还撒了石灰”均与媒体已经披露的情况相一致。
问题二:蛆橘何在?依发布会的说法, “旺苍县年产橘子只有6000多吨,不能满足当地需求,加上旺苍县位于四川北部,目前橘子还没有成熟,根本不可能上市销售,更不存在橘子外销到别的省份的问题。”而太原农业局植保站的王站长则称,目前太原市场上的橘子大多来自四川广元等地。这两则相互矛盾的消息,无疑只有一则为真。若太原市场上的问题橘子确系来自四川广元,那么广元在 “蛆虫橘子危机”中的就地掩埋政策似乎已有漏洞,急需查验;如果太原市场上的问题橘子被证实不是来自四川广元,那么这些问题橘子又来自何方?
以公开应对传言,这是善治。
信息公开应贯穿着官民的互动和互信,在公众的迷惑尚多、一些问题还难以得到解答时,有关部门仍应密切注意相关信息,并在适当时间给出切实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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