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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规】我要结婚通用版规

发表于 11-05-23 17:00 只看楼主
一、【我要结婚】各版介绍

结婚学堂:备婚过程中所需各种用品和信息的讨论交流。

婚纱写真:晒出自己的婚纱照和写真照。

结婚日记:记录结婚进程,交流情感问题,秀出完美婚礼。

二、发帖基本规则


1.禁止在本版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歧视内容的言论,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言论,发表宣扬邪教、色情、淫秽、暴力、迷信、教唆犯罪的言论;

2.回帖禁止灌水、刷屏、刷分、发布广告内容以及恶意回复;

3.同一事件内容不得重复转载;不得发布大量转帖刷分刷屏;

4.转帖请注明出处;

5.凡因与本版相关事宜发生的属于社区会员之间、会员与长老、会员与管理员、长老与管理员之间产生冲突,禁止带有恶意辱骂、骚扰及人身攻击性质的帖子或回复。

*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扣分、锁帖、删帖、加黑来处理。严重者会被永久加黑。由长老和管理员负责判定和处理。


商家在遵守基本发帖规则外请特别遵守以下规则:

1.一个品牌商户在结婚社区可以使用一个官方ID,官方ID为商户品牌名称(比如XX摄影,XX婚庆,XX珠宝等);其余带有同样商户名称的一律不得出现(比如甲摄影客服一,甲摄影客服二。比如甲婚庆小张,甲婚庆小李);带有商户品牌名称的非官方ID一律加黑处理。

2.商户官方ID不得发布主帖;商户官方ID除处理纠纷、解答针对自己品牌的问题以外,皆不可以回复任何帖子;发帖和回帖者将被判定为炒作,并以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3.炒作评判标准依据点评诚信系统,并由管理员及长老负责。
4.炒作商户处理办法根据炒作行为的轻重会做相应的处理。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予以永久加黑。
5.商户不得自行在部落内召集活动。

 

老及管理员有权对违规发帖进行判定和处理。有疑问可站内信长老或至版务发帖。

商家炒作行为一经发现将被严肃处理。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予以永久加黑。

有转让婚礼相关二手商品的帖子,请发至【交易集市】的各闲置部落。

完全不符合部落内容的帖子,长老及管理员有权对帖子进行锁帖或转移。

趁管理员及长老不在线进行违规行为严重者,直接加黑不予通知。

 

三、帖子添加精华说明:


1、帖子的内容、图片必须为原创;

2、主贴内容有适量文字说明或心得分享,并对回复有及时解答的帖子优先考虑;

3、疑似炒作某家商户的帖子不得申精,具体判定由长老及管理员负责。

4、大众点评网社区推荐的帖子优先考虑;

5、保留长老取消精华帖的权利;

6、会员有权利按本版标准及个人喜好向长老推荐帖子,可在标题上标注【申精】,以便长老审核。

2011-06-02 17:49:26 被作者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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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5-23 17:13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11-05-24 09:26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11-05-24 10:58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发表于 11-05-24 11:03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11-05-24 12:50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发表于 11-05-24 14:41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11-05-25 09:06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11-05-25 11:31 只看该作者

大力支持

发表于 11-05-27 16:57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希望家装区及一些有类似情况的社区也可以设定此规则并且严格执行.

发表于 11-05-30 10:15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发表于 11-05-30 14:11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发表于 11-06-02 12:33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11-06-05 21:12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11-06-21 10:01 只看该作者

商户马甲一律封杀。

请不要伪装成真实用户来站内我,没有任何意义。

 

发表于 11-06-21 11:14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发表于 11-06-22 22:22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11-07-04 10:56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下哈。

发表于 11-07-06 12:23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11-07-12 08:07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11-07-13 09:28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