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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站

我们被克隆了

发表于 06-11-14 14:44 只看楼主
这是咱们的网址,这是我们的网站,这是我的推荐及点评:

这是某家网站,这是他们的网址,怎么这“无冕之王”就这么能耐呢?

和我一样的思维?同我一样的见解?日期靠后,如同我出。应该让他赔我精神损失费或饭钱。

2006-11-14 15:43:28 被作者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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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11-14 14:48 只看该作者

the first conection is wrong?

2006-11-14 14:48:46 被作者重新编辑

发表于 06-11-14 14:54 只看该作者

有网站在抄袭大人的点评?~

发表于 06-11-14 14:58 只看楼主

我要真的急了啊
他们怎么能这样?

发表于 06-11-14 15:12 只看该作者

我是网站编辑。此情况已转交大众点评网法务部处理。

发表于 06-11-14 15:15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人好象都是抄北京的..........

发表于 06-11-14 15:21 只看楼主

以下是引用Pupu2006 于06-11-14 15:12的发言
  
我是网站编辑。此情况已转交大众点评网法务部处理。

青天大老爷:
应该让他赔我精神损失费或饭钱。我是认真地呦。

2006-11-14 15:22:30 被作者重新编辑

发表于 06-11-14 15:41 只看该作者

支持大人 请客吃饭

发表于 06-11-14 15:43 只看该作者

这帮无耻之徒

发表于 06-11-14 16:35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李鸿章大杂烩 点评数大于等于200小于500于06-11-14 15:22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Pupu2006 于06-11-14 15:12的发言
  
我是网站编辑。此情况已转交大众点评网法务部处理。

青天大老爷:

应该让他赔我精神损失费或饭钱。我是认真地呦。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 2006-11-14 15:22:30 编辑过

法务部会秉公处理。您放心好了。

发表于 06-11-14 17:52 只看该作者

这样拷贝大众点评的网站见多了,李大人您就别生气了。
大家看看那个破网站,知道自己是抄袭为生的,连地址、电话、传真等正规的联系方式都没有,只有邮件地址和QQ号。这样的隐身网站真是多如牛毛,您要是都生气,都想打官司,律师费够你付的,还找不到哪地的法院应该管这事。

2006-11-14 17:53:10 被作者重新编辑

发表于 06-11-14 17:57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Pupu2006 于06-11-14 15:12的发言
  
我是网站编辑。此情况已转交大众点评网法务部处理。

以下是引用Pupu2006 于06-11-14 16:35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李鸿章大杂烩 点评数大于等于200小于500于06-11-14 15:22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Pupu2006 于06-11-14 15:12的发言
  
我是网站编辑。此情况已转交大众点评网法务部处理。

青天大老爷:

应该让他赔我精神损失费或饭钱。我是认真地呦。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 2006-11-14 15:22:30 编辑过

法务部会秉公处理。您放心好了。

呵呵,你以为你们家法务部是最高院的民事庭啊?
这种无赖网站最难缠了,你去打官司,找不到人;去猫扑、天涯的论坛上臭臭它,它还出名了。

发表于 06-11-14 17:59 只看该作者

大家一起鄙视它:

发表于 06-11-14 18:03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06-11-15 10:00 只看该作者

唉,这年头,无耻之徒砸就这么多呢,害得我们法务部的同事都天天忙着在找这些见不得光的人,BS一下。

发表于 06-11-15 14:28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有人转载应该高兴才对,我天涯写过的贴子,也给人转来转去的,当是帮我宣传了

发表于 06-11-15 18:14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猪八九 点评数小于20于06-11-15 14:28的发言
  
哈哈哈,有人转载应该高兴才对,我天涯写过的贴子,也给人转来转去的,当是帮我宣传了

转载不注明出处,宣传不到!
强烈BS  那些抄袭数据的人

发表于 06-11-18 13:57 只看该作者

LZ,就算在这里也有人把别人的点评用作是自己的,最可恶的是还得到鲜花,而原来的点评却没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