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规更新!!!】新增关于转让团购券等的通知!
【版规更新强调内容】
1、本版面禁止黄牛行为!!任何网站的团购券不允许加价转售,不以牟利为前提的原价转售或转让,暂时不做处理。违者,做删帖扣分处理。
2、【强调】本版面禁止转让参加点评活动得到的任何券或者免费试吃、体验等名额,一经发现,拉黑删帖扣分处理,并将名字列入所有活动抽选黑名单,请各位注意一下。
3、禁止求、转发票,这个是法律命令禁止了,不多说,违者删帖扣分。
请各位仔细阅读新增以及原有版规,大家一起创造一个和谐干净的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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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交换版规
一、闲置交换原则及免责申明:
“闲置交换”的会员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友好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请保持谨慎,大众点评网和“闲置交换”各版长老不承担任何因交易引发的任何责任。
二、“闲置交换”各分类介绍:
【转妆品】:发布闲置化妆品类、小样类等的转让。
【转服饰】:发布闲置衣、帽、鞋、裤、包、饰品等服饰类物品的转让。
【转其他】:发布除妆品、服饰外各类闲置物品的转让。
【求物贴】:求购各类闲置物品的求购。
【成交贴】:闲置物品已经换物成功或者庆祝换物成功的帖子。
【其 他】:其他类型帖子
三、发/回帖级别要求:
1、发帖级别要求:社区级别为初一“学分451分”(及以上)或者是网站级别为两星“”(及以上)的会员。
2、回帖级别要求:社区级别为三年级“学分100分”(及以上)或者是网站级别为一星“”(及以上)的会员。
四、发帖规则:
1、发布转让、求物等类型的帖子请对应各个分类。
2、关于讨论类型的帖子分类均为其他
3、本部落禁止“专业卖家”发帖。名称中含有类似“XX小店”、“XX客服”、“XX工作人员”等,或帖子中出现任何交易网站(易趣、淘宝等)的链接或图片的一律视为“专业卖家”。
4、在整个交易区内,严禁同一ID(或马甲)发布一个以上相似内容的主题帖。
五、帖子管理说明:
1、以下类型的帖子、回复,长老有权直接予以删除。若沟通后,发帖者仍屡发不改,长老有权予以加入黑名单处理:
①、帖子为广告类或商业推广活动;
②、帖子中贩卖、转让“禁售品名单”(见附件一)内的物品;
③、帖中回复出现恶意灌水、刷屏、广告内容以及某些恶意回复言论;
④、帖中回复出现恶意回复言论、非当事人无证据指责言论等;
⑤、帖子中泄露他人隐私信息(包括当事人照片、联系方式、住址等);
2、以下类型帖子,长老有权予以锁帖。若沟通后,发帖者仍屡发不改,长老有权予以删除甚至加入黑名单处理:
①、内容不符合该版主题的帖子;
②、帖子中含有公开广告传播信息(包括网站链接、电话号码、QQ群、MSN群等);
③、同一ID(或马甲)发布的一个以上相似内容的主题帖;
④、“专业卖家”的转让、求物等各类帖子。
3、会员之间有意见分歧而互相讨论时请注意用语,如有矛盾请站内私下沟通。有争议或争吵性质的、人身攻击的、破坏社区公共秩序及违反社区其他管理规定的帖子,长老有权予以锁帖或删除处理。
4、交易结束后,请自行将帖子标签修改为“[成交贴]”,长老应及时将“[成交贴]”的帖子做锁帖处理。
5、对于会员的删除请求,长老有权不予处理。
六、闲置交换黑名单管理说明:
(一)、为维护版面秩序,长老有权根据违规情况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对违规ID处以站内警告、加入黑名单等处罚。加入黑名单时必须做好取证工作。
1、会员屡次发表“本规定第五项1、2条内”类型帖子,经沟通无效者,加入部落黑名单3-7天,恢复后重犯黑名单1个月;
2、一年内同一ID违规3次以上(含3次),视为严重违规,ID不予解封;
3、违反《社区总规则》的,长老有权视情况进行相应黑名单处理;
4、黑名单期满后,请主动通过站内信等方式联系长老对其解禁。
(二)违规后承认错误并致歉者,可以视其认错态度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原则为谁封谁解,特殊情况下其他长老协调处理。
七、闲置交换投诉管理细则
*交易友情提示:
1、由于拍摄环境以及个人对颜色的不同认知,还有显示器的偏色问题,色差问题无法完全避免。建议大家线下交易时以实物为主,图片并不能作为举证的依据。
2、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提前索取对方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等)。
3、当面交易,建议出发前再次联系确认交易时间、地点,以免出现放鸽子的情况。
4、当面交易如涉及现金请当面点清,以防假钞,建议交易保留收据等。
5、如是快递交易,在签收前请先确认包裹是否完整、数量与物品种类等。
6、价值比较高的物品,我们建议在专柜交易并当场验货。交易后造成的物品真伪纠纷,我们无法进行判断,不予处理。
7、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类物品,在交易时请确认保质期(以及相关国家认证标志)。
8、网上交易有风险,交易时请保持谨慎。如遇价格过低等情况,请谨慎购买。
9、在最终正式交易进行之前,难免会发生各种变故。请大家在正式交易前进行多次确认,以免造成纠纷。
禁售品名单:
1、药品;
2、枪支,弹药及相关器材;
3、医疗器械(包括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
4、催情药类及成人用品;
5、电击器及其他危险物品;
6、警用和军用物品、设备;
7、管制刀具、弓弩类及其他武器;
8、卫星电视等需执照或政府许可才能使用的设备;
9、禁售的服务性质商品;
10、法律禁止内容的文件、资料或者任何形式的政府文件等;
11、发票、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彩票、流通的人民币等;
12、色情及其他非法出版商品;
13、酒类、香烟烟草制品;
14、禁售的文物、动植物,人体器官、遗体等;
15、禁售的保健品、化妆品及其未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或者安全标准/规定的产品;
16、危害他人安全或利益或用于违法目的的物品(电子狗、个人私密资料、透视麻将等);
17、网游类禁止发布的商品;
18、一卡多号等手机类禁售品;
19、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依据公共风俗不应贩售的物品。
20、大众点评网活动奖励的物品、D币及积分兑换的礼品、活动名额等。
按这个分类,就得重新发帖了。。。
还不能出现手机号啊~
点评奖励和兑换的东西也不能交换,这点有点……点评的东西也没什么特殊嘛,总有些奖品什么的是自己不需要,或者本来需要,但是过段时间不想要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