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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来评评理,是不是我的观念旧了。

发表于 06-10-23 20:23 只看楼主
今天从JJ那得知其公司发生的一件事:
A君是导师
B君是人渣
C君是好人

A君在写论文时和C君进行过交流,且C君对A君的文章也做了很多有建设性的修改。(主写还是A君)由于A君作为B君的导师,想为了B君的日后升职着想。所以在提交论文是写上了:此文由A君B君C君一起编制完成。
备注:其实C君什么事都没做过,且C君不屑。

近期此论文得了1等奖,奖金是3000元。A君想写的是3个人名字就给B君和C君各1000元。C君二话没说就收了。随后A君说为了庆祝得奖请大家吃饭。

我的观念是B君怎么会好意思拿钱的?且拿了钱还默默无声的,对他的导师A君连声谢谢也没有。不会做人,也应该说声谢谢。较会做人的话,收了钱就应该B君请客。超会做人就是以A君名义请客了,毕竟他是不劳而获者。

2006-10-23 20:24:27 被作者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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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11-03 14:21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天还有沙发坐,可以的